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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年04月24日 11:35 点击:[]

本科学生的教育实习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教育实践类专业必修课。通过教育实习可以使学生受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锻炼,有利于培养教师素养,为将来从事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的教育实习工作,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1.使学生受到较为深刻的教师职业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荣誉感。

2.使学生了解基础教育的现状,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能力。

3.全面检验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二、教育实习的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每名实习学生应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实习。每位实习生至少编写8个完整教案,在试讲并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承担课堂教学、课外辅导、课外体育活动、艺术节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早操、运动队训练等教学任务。加强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的改革,每位实习生至少完成1节课的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

2.班主任工作实习—每位实习生应在实习班级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学习组织和指导班、团、队或其他课外活动,提高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位实习生必须独立组织至少1次班级活动,并要提前制定好详细的活动设计方案。

3.基础教育调查:加强对基础教育的调查与思考。每位实习生必须撰写1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各专业的每个实习点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育调查报告。

三、教育实习的时间与要求

1.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均需通过第六学期的中级水平测试,具备教育实习资格后方可进入教育实习,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2.教育实习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方式进行。对分散教育实习的学生的管理按《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分散教育实习的规定》执行。对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单独实习。

3.体育学院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专业实习大纲》安排教育实习工作。学生在第六学期,也就是每年的4-6月为模拟实习(包括见习),模拟实习结束后进行各队基本功比赛;第七学期教育实习时间9-11月,共12周,12月份进行为期2周的研习时间。

4.每位实习生必须在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认真撰写、反复修改教案、日志、活动方案、工作计划与教育调研报告等材料,在需要各指导教师签名的位置必须请各指导教师亲笔签名。

5.优秀实习队的评比,涵盖实习全过程、全部实习材料(具体规定另详)。

6.教育实习期间的过程管理、评价与监管,除中期检查外,采用不定期、不定人、不招呼进行抽查各队情况。

四、教育实习组织领导与职责

(一)院教务办职责

1.制定教育实习指导性文件,组织学院进行实习基地建设。

2.审批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3.了解教育实习进行情况,研究和解决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教育实习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等项工作。

(二)各专业职责

1.成立各专业实习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实习的组织领导。

2.制定本系的教育实习大纲和教育实习计划。

3.联系实习学校,落实实习时间、地点等事宜。

4.进行教育实习动员,开展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审查学生的实习资格,编排实习小组,配备实习指导老师。

6.督查实习的各个环节,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督促指导老师根据实习任务安排好各项具体活动,检查教育实习工作进展情况。

8.承担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工作。

9.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积极联系实习场所,建立实习基地。

(三)实习学校职责

各实习学校应成立实习指导小组,由实习学校主管领导和实习指导人员及我院实习指导教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安排实习生食宿与办公场所,保证学生实习工作时间,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协同我院实习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等。

五、教育实习的指导老师

1.指导教育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师是教育实习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有义务参与教育实习指导工作。承担学科专业必修课(师范类)教学任务的教师三年内至少指导1次教育实习(见习)。

2.一般情况下,一名指导教师指导10-18名学生。学院将安排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教师指导实习。没有指导过教育实习的助教不能单独指导一个实习队的实习工作,可以通过全程实际参与辅助指导实习,待考核通过下一年可以单独指导实现。

3.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学校的具体情况,提前一个月拟定实习实施计划和日程、路线安排等。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学校汇报。

3)认真指导学生全过程的教育教学实习,确保每周不少于3天亲临现场指导实习,确保每位实习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

4)指导学生做好教育调查报告,负责和协同原任课教师和原任课班主任做好对实习生的教学与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5)根据教育实习要求,每位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指导、检查、审核每位实习生的教案、日志、活动方案、工作计划与教育调研报告等材料,必须在需要签名的位置亲笔签名。

六、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

详见《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七、教育实习的总结

1.各系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于学生返校后及时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开好实习总结和经验交流大会。

2.每个实习点必须向院教务办提交1份实习工作总结,全院总结由院教务办负责执笔。

3.教务办必做好教育实习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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