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毕业要求评价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保障和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责任机构:院教务办、专业办公室或教研室
2.评价结果收集部门:院教务办、学工办、教研室
3.评价周期:原则上每学年一次,不少于每二学年一次。
4.评价内容:由课程负责人设计评价具体内容,教学副院长审核。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教师课堂教学方面
(1)为人师表方面。
(2)关爱学生方面。
(3)教学态度方面。
(4)教学方法方面。
(5)教学效果方法。
(6)课程思政方面。
二是整体教学质量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2)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3)创新与持续改进情况
(4)学生评价
(5)督导同行评价
(6)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评价
5.方法:
(1)同行、专家、督导组打分评价。
(2)在籍学生网上打分评价。
(3)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评价打分。
(4)上课教师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评价。
6.实施负责人:专业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
7.改进措施:
(1)改变教师教育新理念。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开展学习大讨论,不断更新教师思想观念,让教育新思想新理念和专业认证理念入脑、入学、入课堂。
(2)修改教学大纲,完善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考试评价方法。
(3)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尝试建立定期的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制度,推进本科教学优先和本科教学质量约束性和激励性机制,逐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绩效挂钩机制,严格实施教学事故惩罚制度。同时,在学校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完善与教育质量挂钩的教师职称晋升和人才选拔制度。学院还将进一步出台相关措施,激励青年教师不断地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
(4)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研讨会。专业进一步健全本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完成本专业教学质量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并进行教学研讨会。
(5)完善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及时对专业的教学质量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判断与归纳,形成制度化、系统化的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向教师教师反馈。
(6)建立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0.12.30